朋友
传闻,他变了。
鸡血石般的肌肤是被正午的太阳炙伤的,尤其是后背,如同刀割,血迹遍布,破皮翻卷,多处淌着丝丝鲜血,十分骇人。很难想象,以前,他白净,细嫩的肌肤令多少少女痴恋和嫉妒
只要是工资足够高,不论是十二小时,还是二十四小时,或者三十八小时,他都不在乎。但是,无论如何,他不做服务员及其类似的工作。说是为了尊严。
由于没有闲休,饭时,他总会一次又一次于亵服袋取出一只破旧的女式肉色长筒袜,从中取钱,认认真真的数,仔仔细细的寻;倘若添了钱,哪怕是一分,他亦是万分兴奋。这袜子不是捡的,是他初恋情人的。分手后,他们再也没有见面,更无联系。据说,她跟一位北京富商结婚,生子。他却念念不忘,每每睡觉前,须得牢牢抱着它;说是惟有如此,方能进眠。孰不知,熟睡了,他依旧淌着眼泪。
当然了,他知道多思无益,只是徒增烦恼罢了。而摆脱失恋情绪的最佳方式莫过于再次热恋了。为了避免重蹈覆辙,他努力赚钱,努力节约钱。
就为了节约一分或者更多的钱,他总要与菜市场里的阿姨讨价还价,往往是半小时。并且,伙食越来越差,越来越少;衣装很是破旧,无论走到哪里,总是一身工装。随之,二十五岁的身躯面黄肌瘦,如柴,乱糟糟的头发花白了,行走似八旬老伯。
这是我的老乡讲的。我难以置信,想看看他,却有这样或那样的事情阻隔。
一年后,我们终于相见,在新义村。忆往昔,我们煮酒论英雄,或者“把酒问青天”,“绕树三匝,何枝可依?”或者“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;譬如朝露,往日苦多——如今——哎!
他的确变了,黝黑的头发油光可鉴了,西装革领了,香气氤氲了。他喜欢上了走街串巷,看起姑娘来,还主动搭话哩,相中了,便邀往西湖看月亮,数星星。
他,不再关注新闻,不再阅读文学书刊,不再写作了。
以前,他经常说,没有了梦想,人就是行尸走肉。
现在,他只是说,梦想即梦着的蝴蝶,梁、祝所变,是街坊邻居间茶余饭后的谈资。
曾经,他就是谈资,被讥笑:“乞丐饿了尚且知道觅食,可是,他只会伏案读书。他人旧房翻新,结婚生子,而他王老五骗子一条。嘿嘿!”
现在,他是被歌颂的对象啦!他的父亲邀请所有的亲朋好友欢聚一堂,歌唱他的重生,欢迎他的新娘和汽车。
然而,新婚之夜,他哭了,象一个无助的婴孩,趴在我的怀里,牢牢抱住《海子诗集》。终极,睡着。
我也哭泣了,眼泪随着他的泪痕流淌,直到天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