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如可以,我们一起殉情
温习外国文学,说到古希腊在公元前就确立了一夫一妻制度,想到金庸的《倚天屠龙记》。想人家古希腊在“公元前”就知道一夫一妻了,金庸却还在想着“四女同堂”之类之类的,实在是大大降低了我对他老人家的好感度。由于我觉得一个人是不可能同时爱上好几个人的。记得有次和一个朋友说起这个,他却觉得一个人是可能同时爱上两个人的,但最后会考虑现实因素,选择一个最可能的与之结婚。我对他说你以为爱情是喜欢小猫小狗,喜欢了这个,还能同时喜欢那个,就算是喜欢了,也只是喜欢,真正爱的人只能有一个。
我一直觉得爱情就应该是唯一的,是排他的,是不可能共享的。爱情不是大烧饼,咔嚓咔嚓切几刀,每个人还是能分到一点的,爱情一旦分割了就一点不剩了。爱情与结不结婚,成不成亲之类的也是没有关系的。结了婚,成了亲,并不代表就爱了。金庸的《射雕》里,华筝和拖雷从塞外赶到江南逼问郭靖是否承认婚约时,郭靖处于道义答应会娶华筝,那时黄蓉说,她以后也会找个人嫁了,但不管嫁的是谁,心里只会想着靖哥哥。固然这样的话,娶黄蓉的那个人就太倒霉了,但这才是爱吧?是让人不得不为之动容的爱。
朋友后来质问道,按你的说法,难道人一辈子就只能爱一个人吗?我说,我觉得假如你喜欢的人死了,你就应该随着往死。朋友说我跟你说不通。
人一辈子不一定只会爱一个人,但同一时间只会爱一个人。你可以想象一下,假如你在你深爱的人死了之后爱上了另一个人,这时你之前爱的人又出现了,看着在你眼前的这两个人,你心里是什么感觉呢?我相信假如你真的爱上了第二个人,那么你对第一个人的爱尽对已经消失了。
我之所以那样回答我的朋友,我可以对天发誓,我不是说气话,我只是想到了更远的事。我想到了人一辈子不一定只会爱一个人,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既欢喜又哀伤的事。你喜欢的人死了,假如你喜欢上另一个人,你就不会再沉湎于痛苦之中,不会再孤苦伶仃,这实在是一件令人欢喜的事;可是,你喜欢上另一个人的同时,你对已逝之人的爱也随风远往,这又实在是一件令人哀伤的事。我经常愤愤不平于梁思成娶了林洙,为林徽因不值,也是由于这个。彼时花开,岁月静好,梁上君子,林下美人,只可叹,一抔黄土,掩尽风骚,亘古传奇随风逝。
所以,假如我很爱很爱一个人,我希看我们能殉情。若天命终不可违,殉情是最好的结果。只是我觉得我是一个自私的人,大约不会很爱很爱一个人。“生命诚可贵,爱情价更高,若为自由故,二者皆可抛。”从前是这样,现在是这样,未来,尚不可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