透视婚姻
婚姻是什么?汉语词典解释说,婚姻是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。网络中有释义说,婚姻是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;已结婚的状态。从这两种解释来看,婚姻似乎是两个人的事情,就是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关系。假如这样来理解婚姻,我以为是很肤浅的。理由有三个。一、夫妻关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。从对婚姻的释义上来看,正式形成婚姻有一个“结”的形式或过程,还有一个“结”的结果。现在遗留的提亲、相亲、下书、过妆、娶亲的过程就是证实。这个过程是家庭、家族成员和社会成员共同参与完成的,已经不是两个人随便聚散的事情,他已经受到家庭、家族、社会的约束。“结果”的“夫妻”更不是男女之间的一般关系,这是一种男女之间长期生活的固定关系。它要求男女双方一起生活,一起生儿育女,一起承担家庭的担子和责任。这种关系不仅关系着男女双方的利益,也关系着亲朋、家庭、家族、社会的利益,所以婚姻受到家庭、亲人、国家、社会的约束和法律制约就是必然的。因此,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,关涉很多社会内容,它标志着人类的群婚时代的彻底结束,家庭成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细胞。二、婚姻是男权社会对性需要获得满足的产物。追溯婚姻的起源,或婚姻一词的来源,有这样的说法:我国古代的婚礼中,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,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,这种“男以昏时迎女,女因男而来”的习俗,就是“昏因”一词的起源。人类为什么要在“昏时”迎女呢?我想这是性需要决定的,获得物质财富需要白天,获得性需要适宜在晚上。“女因男而来”说明婚姻是男权社会的产物。把两方面联系起来,我们就会觉得婚姻是男权社会获得性需要的产物。男人对女人的占有最初只是一种性占有,对女人的性占有在动物时代主要是男女双方自愿的、也是相互的,也有靠强力占有的情况。自从有了私有的物质财富之后,特别是出现了婚姻之后,通过物质财富来实现性占有,就成了人类对性占有的重要形式。性和物质财富都是人类的生理需要,性需要在每个异性身上都能获得满足,而要获得物质财富需要的满足,只有往寻找那些有丰富物质财富的人。在物质财富贫乏的时代,人类对物质财富需要的追求要比对性需要的追求表现得更加迫切。这样人类对物质财富的需要就一定会走向主导地位,而性需要就有可能成为物质财富需要的附属需要。在私有制社会里,物质财富的多寡是彰显人与人之间差别的重要标志,谁能获得更多的物质财富,谁就会获得生活其它方面的支配权,包括对性需要的支配权。男人比女人具有天生强大的体魄,在物质财富的获取上占有尽对上风,这样男人就更轻易获得对物质财富的占有权和支配权,从而获得对性占有的支配权,即对女人的支配权。结为婚姻的女人也便轻易成为从属于男人的人,事实的结果也真是如此。三、婚姻是人类传孙接代、财产继续和养老需要的产物。男人既然有了对财产的尽对拥有权和支配权,为什么不对物质财富加以独享,对女人想享受哪个就享受哪个呢?而要找一个固定享用的女人呢?我想这是由于人总是要老的,一老就有如下危险:自己丧失了获取物质财富的能力,而且拥有的物质财富也可能被强人夺取,即使有财富,老了也未必能享用。出于老来对财富的保护、享用和继续的需要,就必须有自己最亲近的、最信任的人来治理。这就有了继续财产,和传孙接代的需要。谁来完成这个任务呢?当然是自己的女人和自己的子女最为合适。当然自己的女人必须固定下来。把自己的女人固定下来,得到他人和社会承认的做法,就是婚姻的本质。从这里看到,婚姻的形成有如下作用:一是可满足性需要,二是可传孙接代,三是可以获得遗产继续人,四是获得养老的资本。
纵上所述,婚姻可以说是一种固定而长久的男女生活关系,还是一种家庭关系,一种社会关系,它是男权社会的产物,它是在人类性需要、传孙接待需要、财产继续需要、养老需要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,是女人从属于男人的一种社会组织形式。
下面有必要说说爱情在婚姻中的地位。从现在的婚姻情况来看,爱情在婚姻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。假如在婚前没有一点爱情的因素,结婚基本上是没有可能的。在古代的婚姻中,爱情是不得提倡的东西,那是婚姻必须有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的年代,男女双方谁胆敢说是为了爱情,男人就被视为***,女人就是不纯洁和****了。固然爱情不被社会倡导,但男人实际上有很大的自由,这是男权社会和物质贫乏造成的原因。那时,物质财富贫乏,爱情和物质财富相比实在没有实实在在的实用价值。由于男人把握着物质财富,男人的爱情又能轻易获得(可以多妻),女人没有财物权就没有爱情的发言权,所以女人的爱情就被抹杀了。那时实在不是没有爱情,是没有女人的爱情。不是没有女人的爱情,是没有女人选择爱情的权力。爱情成为婚姻的重要因素,是近代的事情,是女人开始走出家庭进进社会,获得财物权力,获得男女同等地位之后的产物;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断进步,人的地位不断进步的结果。如今,在法律上取消了男人的特权,爱情成了男女双方的事情,婚姻在男女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建立。当物质财富越来越丰富的时候,爱情也显得越来越受人重视,从此,爱情也成了人类生活中纯洁、神圣、高贵的、浪漫的追求,获得了它在婚姻中的崇高地位,成了选择婚姻时考虑的重要内容。
过往没有爱情的婚姻造成了很多人的不幸和痛苦,现在的婚姻有了自由选择爱情的自由,婚姻的质量怎么样呢?按说婚姻应该更加圆满,更加幸福了,但结果却并非如此。据一位同事说,前年他的同学有九对人结婚,离婚的就有七对,只有两对还维持着婚姻状态,其中一对也在闹离婚,再看看现代逐年攀升的离婚率,真的让人有点触目惊心,这是不是提倡爱情的过错呢?当然不是。我以为人们在对待爱情和婚姻上已经走进了几个误区。第一是爱情理想化误区。爱情是两个人的感情,感情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换取的,再多的物质财富也交换不得真正的感情,这真是感情的可贵之处、神圣之处、神秘之处、纯洁之处,所以有人为了爱情而舍弃一切,甚至舍弃生命。但很多人并不了解爱情的世俗性、自私性、世故性、脆弱性、可变性。无论是爱情还是其它感情,在一定的环境影响下是会暗淡的,它并不会永久保持恋爱时浪漫、***、新鲜的质地。在如今崇尚爱情的年代,很多年轻人以为,婚姻应该是爱情的理想回宿,婚姻之后的婚姻会更加理想,却不知婚姻是爱情的世俗之地。爱情能经受住世俗的考验,才会获得真正的爱情。爱情往往禁不住世俗的考验,所以,婚姻就成了爱情的宅兆。有的人在宅兆里煎熬,不愿煎熬的人就必然会走上离婚。第二是爱情至上的误区。也许是由于过往的婚姻对爱情的压抑太强太久了,所以现代把爱情提到了至高无上的地位。马克思就说过,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。我们不能说马克思的话是错误的,但我们也不能死板地理解名言。婚姻里没有爱情是不道德的,由于它必定违反了一个人的意愿。实在,离婚也有不道德的因素,由于离婚也必然违反一些人的意愿,如父母、子女、他人、甚至对方。如今我们看重了爱情,却忽略了婚姻;看重了爱情的私人性,却忽略了婚姻的社会性和家庭性。无视子女、父母、家庭的离婚也含着不道德的因素。实在全社会的婚姻都必须为爱情而存在,这是不现实的。假如每个人都有了真正的爱情再结婚,社会中最少有一半都得是孤男寡女。所以说,因爱情建立婚姻当然可贵,结婚后努力往建立自己的爱情更值得提倡。婚姻本来就有满足爱情、家庭、社会、传孙接代、财产继续、养老等多种需要的功能,假如只是为了爱情,而放弃婚姻的所有责任,这是自私的,也是极不道德的。所以说,离婚有时是极不道德的行为。第三是婚姻自由化误区。婚姻现在自由了,包括结婚自由,离婚自由。法律规定,只要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就可以离婚。这样的法律条文实在是很偏激的。这里只注重了婚姻的爱情因素,忽略了婚姻的其它责任。为了爱情,就可以抛弃一切,这是不道德的,也是不负责任的。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是为了找到一个幸福的家庭。婚姻自由应该为婚姻成长提供一个更加自由的空间,让家庭和婚姻中少些痛苦和遗憾,不应该为那些只为自己的爱情和幸福,而不顾及其他人幸福而随意抛弃婚姻的人提供公道的借口。另外,离婚并不是找到理想婚姻的必要条件,再次结婚未必能进进理想的婚姻殿堂。婚姻自由是对婚姻更加慎重的表现,而不是婚姻草率和随便的绿灯。所以,除遭受家庭暴力和长期精神***的除外,谁纯粹以感情破裂首先提出离婚的因承担主要的离婚责任,包括婚姻所承担的一切责任。
爱情是个人的,婚姻是家庭的,社会的;爱情是情感,是奉献,是获得自我享受的自愿奉献;婚姻是责任,是付出的,是一种牺牲自己利益的自愿付出,是一种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;爱情的奉献是不由自主的,具有天真、浪漫、纯洁的性质;婚姻的付出是主观支配的,具有主动、自愿、理性的性质;爱情是精神的、理想的,经营爱情并不计较报酬;婚姻是物质的、世俗的,经营婚姻是为了收获一种结果;爱情主要讲的是缘分,婚姻主要讲的是打理;获得爱情,需要天赐机缘,实属不易;打理婚姻,需要财富和聪明,确实也难。从爱情季节走进婚姻殿堂的人,应该对婚姻有一个比较清楚的熟悉,在婚姻中安置好爱情的位置。婚姻里有爱情相伴,那才是上等婚姻。